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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9日 下午01:14

原來判定標準是容器而不是內容物狀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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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留言

1.對過嘴但有用杯蓋蓋著的情況,我只要再煮一次就願意喝

2.寶特瓶水用倒的就都可以接受,放太多天一樣拿去煮ry

(靠北啊這人毫無根據的覺得水煮過就沒問題(……

沒喝三天 有喝大概一天

杯子裡的水我好像超過一個晚上就會開始覺得味道怪怪的🤔水壺可能可以兩天,但我好像通常不會放到這麼久(太愛喝水了吧)

杯子的話3-4小時 不太能接受反光時看到有灰塵在漂

水壺跟礦泉水最多半天(如果不對嘴喝的話勉強接受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