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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5日 上午10:10

這篇討論開頭能更簡單地點出我說法的重點,就是要求大家將一切公平地攤開來審視而已,和法條一樣,有些長而顯眼、有些短而看似無太多機會使用,但終究都是存在的事實(以資料可信為前提)。

看看邱妙津吧,還有多少人會,不,應該說,那些把邱妙津捧成女同性戀先鋒的人,有多少敢於討論他的家暴女友事件?

https://www.reddit.com/r/Feminism/comments/1fjcpk9/simone_de_beauvoir_is_a_pedophile/?tl=zh-hant

印卡fb詳細介紹西蒙波娃的戀童聯屬事件: https://www.facebook.com/Enkarypoetry/posts/pfbid02GgSxjLjfJnUM7neguNXWHLDp2brYtzw5U66cmSfsrJSz6MwQZpCT5wD3dCe7yZXcl

「欣賞波娃的作品,同時承認她做了一些爛事,我覺得這很健康。試圖忽略那些行為並神聖化作品,才是事情可能變得可怕的地方——我們忘記事情會變得多麼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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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留言

今天去書展前看到這篇來不及回,回來花了點時間看完

覺得這些人應當要理解,出書是這些人以文字服人的管道之一。

而觀念是會潛移默化的,透過文字吸收更尤其是。

正因為如此,對於這些閱聽媒體,更應該抱持警惕,而不是「因為你喜歡他的文字,所以你相信他的人品」

那不一樣。你也並不知道你閱覽的這個「並非你認識的人」的人品是否是可以服人的。

所以我總是在提倡,不要偶像崇拜。

你認識的人況且都可能發生認識十幾二十年翻車的狀況,更何況是這種不認識的,你怎麼能說得出要分開看的言論?怎麼能毫無道理的讓自己有機會與惡同行?

讓你自己的理念正直些好嗎,不要輕易的用喜歡兩個字將自己賣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