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書展前看到這篇來不及回,回來花了點時間看完
覺得這些人應當要理解,出書是這些人以文字服人的管道之一。
而觀念是會潛移默化的,透過文字吸收更尤其是。
正因為如此,對於這些閱聽媒體,更應該抱持警惕,而不是「因為你喜歡他的文字,所以你相信他的人品」
那不一樣。你也並不知道你閱覽的這個「並非你認識的人」的人品是否是可以服人的。
所以我總是在提倡,不要偶像崇拜。
你認識的人況且都可能發生認識十幾二十年翻車的狀況,更何況是這種不認識的,你怎麼能說得出要分開看的言論?怎麼能毫無道理的讓自己有機會與惡同行?
讓你自己的理念正直些好嗎,不要輕易的用喜歡兩個字將自己賣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