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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6日 上午05:56
  1. 最後討論下一次複驗,針對門的問題工務和我的驗屋公司都出了一點意見,工務終於鬆口說要幫忙聯絡原廠商(代表之前三月到六月,我抱怨了整整120天這扇門有縫有問題,他們都沒有想叫原廠商來修),但無法確定什麼時候修好。

我開口要求要一個切確時間,畢竟我之前反應了、被拖超久、門還是沒動,而我的貸款申請有期限。

業務主管接口說:「這是你滿意或不滿意的問題⋯⋯」

我直接高八度:「你的意思是我拖延驗屋?一句話:你們要修還是不修?是你們拖延我的交屋還是我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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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看兩張照片難以想像是新屋,破成這樣還敢賣給別人這建商也太無良了,小鐵辛苦了多喝飲料消氣🫂

好好笑,剛剛驗屋公司的老闆傳訊關心:「希望您驗屋完之後心情有好一點⋯⋯」

好像是今天跟建商大戰嚇到驗屋工作人員了哈哈哈確實是全程臭臉和不斷飆人🤣 只有結束分飲料和談尾款的時候有一點點笑容😂

總之,總之,總之。

在連續爭執了兩個小時,我直接拿出民法、消保法和預售屋定型契約規範,以及每一次爭執都向對方說明只要睜眼說瞎話我就走法律途徑,以及當著業務的面直接問驗屋公司老闆如果建商不願意老實填寫驗屋單可不可以叫警察(答案是不能,因為是民法規範),以及在工務面前直接跟律師約諮詢存證信函的時間,以及1/2的時間都用手機錄音的狀態

———題外,業務很生氣我用手機錄音,說侵犯到他們工作人員的權益,我立刻反問:「侵犯到你們的什麼權益?我要保證每個人當場說跟事後做都是一致的,我這個買家在驗屋時錄音有什麼錯?」業務才閉嘴——

終於確定下下週再驗一次,我一樣請驗屋公司來複驗,如果門是有縫就走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