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驗不知道,一驗嚇一跳。
到了第四次驗屋,請了正兒八經的公司來驗,整間屋子都被貼上了標籤紙。不只那扇討論太多次的門,還有地磚浮起、抽風機管線漏風、浴室出水問題——太多太多太多,還好有請驗屋公司(而且驗屋人員出動三個!),不然不知道下年度要找多少人來修。
然後還是為了那扇門,生氣了五次以上:
- 工務當面睜眼說瞎話,指著修了三次還有縫的門說這是一扇新的門。
不驗不知道,一驗嚇一跳。
到了第四次驗屋,請了正兒八經的公司來驗,整間屋子都被貼上了標籤紙。不只那扇討論太多次的門,還有地磚浮起、抽風機管線漏風、浴室出水問題——太多太多太多,還好有請驗屋公司(而且驗屋人員出動三個!),不然不知道下年度要找多少人來修。
然後還是為了那扇門,生氣了五次以上:
——我當場氣笑,直接打電話給驗屋公司的老闆問「請問你們是合法的嗎?」老闆只好請驗屋人員拿出執照給這業務看(業務一臉尷尬,可見他們對屋主說話和對驗屋公司說話完全是兩個態度),也保證接下來的工務願意把問題完全寫在驗屋單上。
在我大聲怒斥四月到六月的拖延和謊言的時候,業務主管臉色很難看的說「你不能這樣說我的同事,她有負責⋯⋯」
我連聲嗆:「你叫她來對質。
「她之前叫我用私人Line聯絡不用官方Line是什麼意思?你去查官方紀錄,四月到六月初這段時間。你們是否通知我回來驗屋?
「一個門從三月拖到現在七月,整整四個月,你要出書面資料告訴我為什麼延宕。
「貸款被拖,我拿不到錢不能付房貸,誰負責?」
業務主管就閉嘴了。主要是我直接在大廳批評,其他驗屋的住戶完全聽見(O)
題外原業務看到我一句話都沒說,也沒有上來對質,公司對她真好,良心事業。
總之,總之,總之。
在連續爭執了兩個小時,我直接拿出民法、消保法和預售屋定型契約規範,以及每一次爭執都向對方說明只要睜眼說瞎話我就走法律途徑,以及當著業務的面直接問驗屋公司老闆如果建商不願意老實填寫驗屋單可不可以叫警察(答案是不能,因為是民法規範),以及在工務面前直接跟律師約諮詢存證信函的時間,以及1/2的時間都用手機錄音的狀態
———題外,業務很生氣我用手機錄音,說侵犯到他們工作人員的權益,我立刻反問:「侵犯到你們的什麼權益?我要保證每個人當場說跟事後做都是一致的,我這個買家在驗屋時錄音有什麼錯?」業務才閉嘴——
終於確定下下週再驗一次,我一樣請驗屋公司來複驗,如果門是有縫就走法律程序。